发布日期:2020-06-09点击:7297
各县(市)、区总工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市各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工会,市级机关工会工委、市教育工会:
为进一步健全困难职工的分级管理制度,规范困难职工认定条件、程序,做好困难职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总工会研究,制定《徐州市困难职工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总工会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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