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0-28点击:9713
为了发扬工会会员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帮助罹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减轻经济负担,缓解家庭生活困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此办法互助对象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在岗(通过人事处签约聘用)的教职工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第二条、互助金缴费为每人每年100元,从学校行政额定给工会的教职工福利费中转账。
第三条、教职工罹患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其中一种重大疾病,可向工会申请领取医疗互助金。标准如下:
1.校龄5年及5年以下的5000元;
2.校龄5年以上10年及以下的15000元;
3.校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20000元;
4.校龄20年及以上的30000元。
领取互助金后,互助责任即告终止。
第四条、教职工患有本办法第九条所指一种以上重大疾病的,医疗互助金的给付只以其中一种疾病为限。
第五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办法承担互助责任:
(一)有伪造或篡改病历以及其他各种欺骗作弊行为的;
(二)被医院错误诊断为患有本办法互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的;
(三)因故意犯罪,自伤或打架斗殴造成的意外伤的:
(四)从事高风险运动导致意外伤害致残的;
(五)不属于本办法互助范围内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医疗互助金给付流程:填写互助金申请表——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示检验报告单、病历原件和复印件——5个工作日内给付。
第七条、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由工会保管,其资金的使用,接受学校党委、教职代会的领导和监督。医疗互助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每年向学校党委和教职代会报告一次。
第八条、医疗互助金帐户设在校工会,资金专款专用。本年内资金不足的推迟到下一个预算年给付,年内有结余资金直接滚转下年。
第九条、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疾病必须符合以下定义:
(一)恶性肿瘤。经诊断,确需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和放、化疗,属于恶性肿瘤的各种疾病。
(二)依赖血透、腹透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指慢性肾功能严重衰竭,需要依赖且已经接受了血液(腹膜)透析维持生命。
(三)冠状动脉搭桥及支架植入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实施了开胸血管绕道术或支架植入术。
(四)再生障碍性贫血。是一种获得性骨髓造血功能衰竭症,主要表现为骨髓造血功能低下,全血细胞减少和贫血、出血感染综合症,免疫抑制剂治疗有效。
(五)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该类疾病是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浸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六)重型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致使大部分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具备下列全部特征:深度黄疸;肝功能急剧退化;肝性脑病;肝细胞严重损坏。
(七)颅内疾病需要外科手术。指原发于颅腔内的良性肿瘤,且已经接受了开颅手术切除或已经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八)心脏瓣膜置换术。指因治疗心脏瓣膜疾病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术。
(九)意外伤害致四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半年以上以及重大脏器的损伤。
(十)严重烧伤(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1. 皮肤烧伤达全身皮肤总面积20%以上;
2. 中、重度的毁容;
3. 影响大关节功能。
(十一)急性重症胰腺炎。指急性胰腺炎中病理类型为出血坏死型,且具有以下特征:全腹剧痛及腹膜刺激症;腹水出现;低血压与休克;低血钙;NHA阳性;器官功能衰竭。急性水肿型(间质型)胰腺炎除外。
(十二)肾、肝、心、肺、骨髓及联合移植手术。指因疾病已经接受了肾、肝、心、肺、骨髓、心—肺联合、胰—肾联合、肝—肾联合移植手术。
(十三)主动脉手术
指为了矫正主动脉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而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十四)双耳失聪、双目失:
1. 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2. 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⑴眼球缺失或摘除;
⑵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⑶视野半径小于5度。
(十五)严重免疫性疾病包括:
1. 强直性脊柱炎;
2. 红斑狼疮造成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3. 重后肌无力;
4. 免疫系统类风湿。
(十六)心力衰竭达四级以上。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类心肌病变,包括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原发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发性限制型心肌病等心脏疾病。病变造成心功能衰竭必须达到心功能分类标准心功能达四级或四级以上。
(十七)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经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八)严重帕金森病。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化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指原发性)
1. 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6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3项或3项以上。
(十九)严重传染疾病
1. 非典性病毒;
2. 流行性I型脑炎;
3. 人禽流感;
4. 晚期血吸虫病;
5. 出血热;
6. 鼠疫;
7. 霍乱。
(二十)严重糖尿病满足下列至少一个条件:
1. 已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2. 须植入心脏起博器治疗心脏病;
3. 因坏疽需切除至少一个脚趾。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遇有特殊情况,由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2016年5月1日实施。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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